根据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CEP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确定了两地证券、期货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根据上述安排,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完成登记的内地证券从业人员、拥有有效的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下称考试主办方)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下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三《衍生工具规例》、卷五《机构融资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及卷十七《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规例》,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而无须通过专业知识考试。经此途径取得行业执业证书的内地专业人员,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或代表的行业资格。
现将此次香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科目
时间
2024年
10月26日
(星期六)
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13:30~15:00
卷二《证券规例》
15:40~16:40
卷三《衍生工具规例》
卷五《机构融资规例》
卷六《资产管理规例》
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卷十七《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规例》
17:20~18:20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和成都6个城市,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成功的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时间登录打印准考证。
提示:(1)考试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抵达指定考场完成签到,开考后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其考试成绩将被评定为缺席;(2)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所填写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二、报名日期及费用
(一)报名交费、退费时间:
报名时间
9月12日15时~9月29日15时
退费时间
9月14日15时~10月11日15时
(国庆期间因服务器关闭,9月30日15时~10月8日15时退费暂停)
(二)考试费用:
卷一:人民币1100元/卷
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十六、卷十七:人民币1300元/卷。
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缴纳报名费用。
三、报考资格
报考香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为中国公民,并登记为有效的证券从业人员或拥有有效的内地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即:
1.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证券从业人员;或
2.拥有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3.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报考考生需对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科目
考试形式
题量/道
考试时长/分
合格线
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闭卷机考
60
90
70%
卷二《证券规例》
40
60
卷三《衍生工具规例》
卷五《机构融资规例》
卷六《资产管理规例》
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卷十七《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规例》
香港资格考试成绩可用于申请香港证监会相关牌照,有效期为3年,即考生须在通过卷一考试后的3年内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代表牌照;或在3年内通过卷一+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十六/卷十七,并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牌照。
所有资格考试的考卷(包括卷一、二、三、五、六、十六和十七)没有通过考试的次序,考生可按自己的需要报考不同的考卷,即卷二、三、五、六、十六及十七的考试可在未通过卷一的情况下直接报考。
*申请为保荐人(代表)/从事《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相关业务或提供意见人士,除须通过相关考卷外,申请人还须维持作为香港证监会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
有关申请香港证监会牌照的详情或豁免考试的规定可浏览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1月14日起通过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电子服务网站查阅其考试成绩。未曾使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电子服务网站之考生,可在考试后先启动 (请勿按“建立用户”键,通过“建立用户”的新账户,将不能查阅考试成绩及曾经在学会之记录)其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记录之帐户。
注:由于篇幅有限